甲 方:
乙 方:
为更好的规范乙方对甲方的服务承诺 , 为甲方提供高品质的服务 ,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 , 特制定以下品质保证条款 :
一、网络连通性保证
网络连通性”是指乙方分配给甲方的网络端口同 internet 的联通性 .
“网络连通”是指:乙方分配给甲方的网络端口可以与互联网相连通。
“网络不连通”是指:乙方分配给甲方的网络端口与互联网不连通。
乙方保证甲方网络系统 99.9% (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连通性 , 即每月不联通时间少于 44 分钟(四十四分钟)。
网络不联通时间”是指甲方在发生“网络不联通”的 24 小时内向乙方报告,并经乙方确认是由乙方设备造成的甲方网络不联通时间的累计,由以下原因导致的甲方网络系统不联通,不计入“网络不联通时间”:
乙方预先通知甲方后进行网络维护所引起的
任何甲方的电路或设备所引起的
甲方的应用程序或安装活动所引起的
甲方的疏忽或由甲方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二、电力的持续供应保证
“电力的持续供应”是指:乙方提供的市电,大型智能 UPS 电源及柴油发电机组至乙方提供的连接甲方设备的接线板具有电力;
“电力中断”是指:乙方提供的市电,大型智能 UPS 电源及柴油发电机组至乙方提供的连接甲方设备的接线板同时不具有电力。
乙方保证甲方托管的网络系统的电力的持续供应达 99.99% (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可用性 , 即甲方托管的可用网络系统每月电力中断时间累积不超过 4.4 分钟。
“电力中断时间”包括由乙方造成的甲方网络电力中断的时间(分钟数)。但不包括 24 小时之内甲方未向乙方报告的以及由以下原因所引起的网络电力中断情况:
乙方预先通知甲方后进行电路或设备维护所引起的
任何甲方的电路或设备
甲方的应用或安装活动
甲方的疏忽或由甲方授权乙方进行的操作
三、初装保证
乙方的初装服务内容随甲方选择的服务项目不同而不同,按照甲方的要求而具体包括:
整机租用服务
服务器硬件安装、调试
协助甲方进行系统软件安装、调试
电力供应的安装
网络联接的安装
主机托管服务
电力供应的安装
网络联接的安装
协助系统的安装、调试
机柜整租服务
电力供应的安装
网络联接的安装
协助系统的安装、调试
机房整租服务
机房地面、墙面装修施工
电力供应的安装
网络联接的安装
监视射像头的安装
初装工作时间保证
整机租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装工作
主机托管: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装工作
机柜整租: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装工作
机房整租:根据机房整租初装工作的需求不同而不同。
四、紧急情况报告保证
乙方每 5 分钟采用局域网 PING 甲方服务器是否与互联网连通,若连续两次不能 PING 通则视为处于紧急状态。如果甲方关闭 PING 标准端口,则乙方无法完成此服务,本条服务自动取消。
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则视为紧急状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恢复正常使用:
2 . 1 电力中断
2 . 2 网络中断
乙方将通过甲方选择的方式(电话, EMAIL 、传真或寻呼)联络甲方指定的联络人。
在获得甲方正式授权前,乙方无权对甲方系统设备进行任何操作。
乙方的“报告保证” 将在乙方断定甲方不能得到乙方服务的 15 分钟之内通知甲方。
甲方需负责向乙方提供指定联系人准确的联络信息以便乙方与其联络。当指定联系人的联络信息发生变化时,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
当由于甲方的疏忽造成甲方所提供的指定联系人的联络信息已经过时或不准确或(在应用服务协议中所定义的)不可抗力的原因,乙方将解除“报告保证”的责任。
由于甲方的责任造成乙方无法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乙方将解除“报告保证”的责任。
五、客户服务保证
乙方客户服务中心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初装工作受理及工作情况汇报
服务变更受理及工作情况汇报
投诉受理及处理情况汇报
乙方提供 7*24 小时的客户服务。
六、技术支持保证
乙方运维工程师每天 24 小时,每周 7 天,每年 365 日工作。
甲方需要乙方工程师直接对其服务器进行操作时,需要向乙方工程师书面授权。
甲方需在与乙方签订的维护协议书中指定授权人(维护人),只有授权人有权利要求乙方工程师对其服务器进行操作。在甲方的授权人(维护人)变更时,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书面授权必须有甲方授权人的签字。当甲方授权人无法以书面形式授权时,可以通过电话向乙方工程师授权,授权人必须通告其身份证号码以便确认,操作完成后需补交书面操作授权书。
七、技术操作保证
乙方工程师在得到甲方授权后方可对甲方系统进行授权的操作。
乙方工程师在得到授权后 30 分钟内向甲方提供第一次反馈并在操作结束后,将操作情况通报给甲方联络人。
乙方不承担由于甲方授权操作而对甲方系统所产生的任何影响及其责任。
若甲方的授权操作会影响其他客户,乙方将不予接受。
八、投诉保证
甲方可以书面形式对乙方及乙方某个员工投诉,投诉内容包括:
网络品质
客户服务品质
技术支持品质
乙方设立投诉专线受理甲方投诉。
乙方在受理甲方投诉后的 4 个小时内向甲方提供第一份书面形式的投诉处理情况报告。
九、机房开放保证
乙方数据中心机房全天 24 小时向用户开放,全年 365 天向用户开放,甲方可以随时要求进入乙方机房进行合理的操作。
甲方进入机房时需向保安人员出示维护人员的身份证,保安人员与维护协议中所填写的维护人员名单核对无误后,保安人员向甲方维护人员发放维护证件,甲方人员方可进入机房进行维护。
甲方需要进入机房时,需要先向乙方数据中心管理人员说明:
进入原因
将进行的活动(操作、参观等)及人数
预计进入时间
预计辞出时间
所需协同作业(工具、软件、食宿安排等)
十、不可抗力
协议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包括:
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
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
电信线路被人为破坏或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线路、设备因调试、扩容所引起的中断;
当由于上述不可抗力原因而使乙方无法履行保证时,乙方不承担责任。
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经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内受到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间及受到影响之范围内不承担责任。一旦此类免除责任的原因得到纠正和补救,各方同意以最大努力恢复本合同项下的履行。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如果在任何一个月中不能达到本品质协议第一条第 2 款规定的服务品质,乙方将双倍赔偿甲方中断的时间。
乙方如果在任何一个月中不能遵守本品质协议第二条第 2 款规定的服务品质,乙方将双倍赔偿甲方中断的时间。
本品质保证协议只适用于服务器托管、服务器租用的基本服务,而不适用于①任何增值服务②任何附加服务③本条款所述基本服务以外的其它服务。
本品质保证不适用于①不可抗力的原因引起的②由于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引起的③甲方设备、系统或任何第三方的设备、系统引起的④乙方提前通知甲方进行必要的维护而引起的。
十二、其他规定 :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终止日期以《服务协议(总则)》的终止为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以下无正文 >
甲 方:
代表签字 :
盖 章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代表签字:
盖 章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