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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互联网政策专题

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专题2007年05月18日 11:06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5年1月28日颁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后所有非经营性网站均需要办理网站备案。
 凡是在我司租用虚拟主机并已经可以访问了的站点,为了保证您的站点可以正常运行,请速登陆信息产业部备案网站[http://www.miibeian.gov.cn]办理相关备案登记工作。

 虚拟主机或服务器上的站点绑定的每个域名都需要备案,一旦有绑定域名没备案出现在信息产业部黑名单上将关闭站点直至备案审核通过后才给予打开。

 根据管理办法,除增值电信服务(虚拟主机,企业邮局,IDC服务属于增值电信服务)需要办理ICP经营许可证,其他网站一律办理ICP备案。

备案注意事项:

1:所属接入提供者

2:网站接入方式 虚拟主机;

3:服务器放置地点

4:是否仅能通过IP访问 否;

5:网站域名列表 主机上绑定的所有域名均需填写;

6:是否动态IP 静态;

7:使用IP列表 在管理虚拟主机内可查看到您虚拟主机所在服务器的IP地址;

8:开设栏目 其他;

 备案通过审核后请及时按要求安装备案证书等操作[备案编号放置位置以及电子证书安装说明],如果网站域名有改动请立即登陆信息产业部备案网站更新域名列表。

 对于因没有办理经营许可证申请或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未正确安装电子证书等而引起的诸如网站被关闭、被处罚等相关问题,我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信息产业部相关文件下载:

信息产业部关于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管理的通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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